中汇(广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 (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2026年“粤交巡2201”执法船年度维保项目(项目编号:ZH2026017F)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ZH2026017F。
2.项目名称: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2026年“粤交巡2201”执法船年度维保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采购标的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2026年“粤交巡2201”执法船年度维保服务 |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 计划8月中旬维修,到达维修点后15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6.本项目《磋商邀请》及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7.报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二、合格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报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注: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资格声明函》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hba.com.cn),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即可下载。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汇(广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番禺大道北383号写字楼1栋804)。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线上/现场获取。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hba.com.cn),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招标(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一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a39932526@163.com )。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可接受对公账户汇入或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现场报名的可接受现金或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售后不退。
2.报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符合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的《资格声明函》原件;
2.如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须《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及标书款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邮寄至我公司(以我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报价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的投标。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说明:潜在报价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五、磋商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8月4日09:1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4日0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中汇(广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番禺大道北383号写字楼1栋804)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报价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汇(广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hba.com.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
3.广州市港务局官方网站(https://gwj.gz.gov.cn/)。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陈科 020-390990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汇(广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番禺大道北383号写字楼1栋8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9932526
E-mail:a39932526@163.com
中汇(广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